Monday, May 13, 2013

人在中環:請不要做到最好


作者:CK

無線電視常常掛在口邊的口號是「全力以赴,做到最好」。真的,這句話我每次聽到其實都覺得有點毛管棟。

我認識有一些企管人,常常提醒旗下員工,每天工作必須「盡力」,然後用盡所有力氣將工作做到「最好」。他們說,這樣的心態才是「專業」的表現。當然,怎樣才算盡力,老闆看到的,和同事們所看到的,往往是兩件截然不同的事。至於何謂「最好」,那就更加難有客觀標準了。

我們試將事情「量化」一點去看。一件事,如果一百分是滿分的話,那你是否要做足一百分才好?我的經驗是,通常做到八十分,那已經是很了不起了。要做這八十要花的時間和工夫,通常還算合理的。問題是在商業社會裡,這八十分是否「夠贏」。如果答案是「夠」的話,那餘下的二十分你還做不做?對於這個問題,我的答案是很明確的:「唔做」。

做餘下的二十分,讓整件事都來得完美,那不好嗎?企業不是應該不斷追求卓越,不斷尋求突破超越自己嗎?我不知道為何近年總是有些類似的論調充斥著,這些說話說來動聽,員工聽起來,豪情壯志,偶然用來激勵士氣也許真的幾有效的。只不過,企業的管理人,說到底其實都應該是務實行頭,豪情壯志也不是個個也受得起的。

我不贊成做最後的二十分,理由很簡單:因為做最後的那二十分,所花的時間、精神、工夫,肯定比做最初的八十分還要多。如果早就夠贏了,那做最後二十分的資源,其實是徹底的浪費。做足一百分可能讓你的企業,在某年某月在市場上贏得多一點口碑,但為了這一丁點的好處,你可能要付出交貨延誤、員工生活受到影響等更大的代價。風險和回報,在這最後的二十分,絕對是不成正比。理性告訴我,這種投資,唔值得。

我見過那些凡事要求「做到最好」的管理人,他們並不是不知道,最後的二十分不值得做,但他們依然堅持要做,那往往是 personal ego 的驅使。然而當一個管理人,會將 personal ego 放在高於企業利益之上的話,由他所管理的企業,恐怕也只會變得越來越不穩。

天天都聲稱要「做到最好」,是沒有意義的。企業在商業社會裡,是個漫長的戰鬥過程,韌力遠比一次半次的爆發力來得重要。次次都話要谷到盡,你的員工可以捱得多久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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